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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分类实施

2014年12月01日第12期
混合所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我们坚持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可以也应当借鉴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其实,混合所有制在上世纪90年代党的文件中就有明确的表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外的经验都说明,混合所有制的基本实现形式是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指的是出资主体多元,而股份制指的是资本的组织形式。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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