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制定“行政程序法”迫在眉睫——专访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

2016年11月01日第6期
保障公民的权利、自由、幸福不能只注重以实体法限缩政府的权力,应更多着眼于行政程序法,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在现代社会,行政程序法具有比行政实体法更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的全面依法治国大幕,行政程序法是其中一例。该法规范的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让行政机关的所作所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学者一直是行政程序法的积极呼吁者。早在1986年,就曾有人建议制订行政程序法典。不过,单行法规优先成为后来行政立法的主导思路,比如,1996年制定了《行政处罚法》,2003年制定《行政许可法》,2011年制定《行政强制法》。

  2000年前后,学界出现几份较有影响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政程序法列入立法计划,但此后的十一届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计划中却均未涉及。


版面编辑:张柘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