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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中国知识产权反垄断体系

2018年07月01日第4期
在由技术创新跟随者和模仿者转变为领先者的背景下,中国应采取更符合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反垄断体系

浙江财经大学教授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是反垄断执法当中最具争议的问题,它集中体现了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的冲突;同时,各个国家反垄断执法的差别,也是引起国家间争端的重要原因。2018年3月,美国发起了针对中国的贸易战,高技术产业和知识产权问题是核心问题。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表的2017年“301调查报告”重点关注其他国家是否为美国发明人和企业提供了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该报告将中国列为“优先观察国”,指责中国对美国高科技企业实行了歧视性的技术转让政策,迫使这些企业将技术专利转让给中国企业。这主要针对中国两个政策领域:一是中国长期以来坚持的“市场换技术”政策,重点是高技术行业的市场准入政策;二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政策,“301调查报告”指责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执法威胁迫使美国专利持有人低价向中国企业许可专利技术。实际上,美国政府对中国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的指责早已存在,美国纽约大学法学教授Epstein(2014)的研究报告就主要针对国家发改委查处的高通垄断案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指责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滥用反垄断法来实现产业政策目标,为此建议美国政府采取一定的行动。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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